2007-05-11

捷克的學位授予

終於在昨日考完了最後一科『環境經濟學』(Economics and Policy of Environment),接下來就剩最後的 Doctoral State Exam,通過後,我就能開始專心寫論文了。

Doctoral State Exam 的捷克文是 Státní Doktorská zkouška ,相當於台灣的博士資格考,該考試據說會由五個校內外的教授聯合組成考試委員,指導教授為當然成員之一,其主要目的當然是檢視並審核博士生是否已具備足夠的學養,來開始進行博士論文的寫作工作。

考試的進行方式,首先是博士生要對其所要研究的主題,將準備好的論文文獻回顧,事先提供給考試委員們審閱,考試當天,考試委員會根據研究主題與文獻回顧提出問題來請博士生回答,以此來作為是否通過的依據。

聽其他博士班同學說,捷克的學位 State Exam,是從大學部、研究所、直到博士班都有,即 Bachelor State Exam、Master State Exam 與 Doctoral State Exam。所有的學位授予都要通過這個最後的測驗。倒是讓我訝異的是,他們到現在是連大學生都得要寫論文(Thesis),才能畢業。倒是此一規定,台灣已不知將其廢止多少年了,如果沒記錯應該在 1977 年前後。

不過,現在倒是在技職體系的學校,一直還全面保有專題製作的訓練,這其實就是一種研究或學術論文寫作的訓練,是相當值得珍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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